仙桃市图书馆信用承诺制度

 
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在我馆落地生根,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在图书馆行业的引领作用,促进和规范图书馆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,仙桃市图书馆现做出以下承诺:

一、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;

二、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、行业管理部门、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、真实、有效,无任何伪造、修改、虚假成份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;

    三、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免费开放服务活动,主动接受行业监管,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;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,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;

    四、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主管单位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、登记管理部门、社会公众、新闻舆论的监督;

  五、承诺本单位将按照《中国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》要求,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; 

  六、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、自我管理,重合同、守信用,不制假售假、商标侵权、虚假宣传、违约毁约、恶意逃债、偷税漏税、价格欺诈、垄断和不正当竞争,维护经营者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 

  七、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(湖北)网站中无违法违规、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; 

  八、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依法依规接受处罚、主动积极整改、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、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。 

  九、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。若违背承诺约定,经查实,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,承担违约责任,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自愿按照《中国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》规定,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,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,并予以公开。 

十、根据部门、行业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。

 

 

    20207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