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办证地点与时间
    地点:二楼自科服务台。
    时间:每天9:00至17:00。
二、 发放对象
    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,愿意遵守本馆规章制度,持有效证件者,均可申请办理读者证。
三、 办证和使用权限
    本馆办理的读者证(100元押金)可借少儿图书、中文图书,借期为30天,可续借30天,一次可借图书两本。
四、 办证手续
   持本人有效证件,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。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。
五、 读者证挂失和补办手续
    1、读者证若丢失、损坏,须先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挂失,后交纳补证工本费10元,即可补办新读者证,原证自动作废。
    2、如在挂失后找到原读者证,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,原借阅证可以继续使用。
    3、如补办新证后找到原借阅证,不再退还工本费,原证自动作废。
    4、读者证丢失后,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。若未能及时办理挂失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六、 退证手续
   还清图书后,须由本人持读者证、身份证、收据凭证在办证处,办理退还押金手续。新办读者证需六个月后方可退证。
七、 注意事项
    1、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,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。
    2、请妥善保管读者证,不与尖硬物质接触,避免高温、潮湿环境,保持卡片清洁。